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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加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诈骗罪加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不管是对怎样的犯罪,法律中都划定了一些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与此同时也有一些需要对行为人加重处罚的情节。

     当然,不同的犯罪在这方面的划定是不同的,那详细说到诈骗罪的话,大家知道法律中划定的诈骗罪加重处罚的情节都有哪些吗?这方面的内容请跟随律师365小编一起在下文中入行了解吧。

     一,诈骗罪加重处罚情节有哪些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划定的,依照划定。

     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该认定为"情节特别严峻”: (1)诈骗团体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峻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峻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出产资料,严峻影响出产或者造成其他严峻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峻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入行违法犯罪流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变态或者其他严峻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峻情节的。

     二,单位犯诈骗罪如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

     诈骗未遂,情节严峻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回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要是具有诈骗罪加重处罚的情节,那么此时法官在实际量刑的时候,就会按照法律中的划定,对行为人加重量刑处罚。

     根据《刑事法规》中的划定,在有加重处罚情节的时候,一般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入行处罚,当然情节特别严峻的,则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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