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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限购政策属于不可抗力吗

住房限购政策属于不可抗力吗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般都会商定要是在不可抗力因素下导致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或无法完成交易的话,那么开发商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

     那实践中,住房限购政策属于不可抗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入行了解吧。

     一,住房限购政策属于不可抗力吗国家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并非是一个令所有市场主体猝不及防的突变过程,而是经历了一个从限贷到限购逐步加强和完善的发铺过程。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标的额相对较大,与买卖双方亲身利益紧密亲密相关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合同订立之后,可能泛起的房地产市场风险,以及各种履行方面的障碍均应当有一定程度的预见和判定,不会对国家逐渐加强的宏观调控措施毫无心理预备。

     因此,这两年国家和地方政府新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不会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所划定的不可抗力。

     国家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在性质上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确实会对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继续履行造成重大影响。

     因此,对于房屋买卖合同订立之后,因为国家或当地政府出台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通常会认定为,因不可回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不会认定为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所划定的不可抗力。

     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以国家或当地政府新出台住房限购政策为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在合同中另有商定之外,人民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假如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或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这种情况解除合同,而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合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假如确有证据证实因解除合同导致当事人间利益失衡,损失方要求对方补偿其所受公道损失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解除合同确实导致当事人间利益失衡,会酌情考虑支持损失方提出由另一方补偿其公道损失。

     二,购房合同不可抗力能否免责在商品房购买合同中,都会泛起关于不可抗力的划定。

     意思就是假如泛起了开发商不能控制的情形,就可以免除其赔偿的责任。

     假如泛起了某些需要开发商赔偿的情形,购房者会自认倒霉,以为碰到了不可抗力。

     实在,这是大家对不可抗力的一个熟悉误区,泛起了不可抗力不一定会免责,免责需要良多特定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53条明确划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应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泛起应同时具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个前提。

     如地震,水灾等。

     不可抗力发生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是天然原因,如洪水,地震等人类无法控制的灾难事故;二是政府行为,如政府禁止令,征收,征用等引起的。

     其中,和大家紧密亲密相关的是,政府行政机关在购房合同履行期间内制定新的行政法规等政策性文件,例如最近新出的房产限购令等。

     此时开发商也无权要求购房者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三是,社会环境原因,如战役,罢工,骚乱等。

     但是即使泛起了上述情形,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就一定能免责吗啊?谜底是否定的,免责还需要一些特定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8条划定: "当事人一方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公道期限内提供证实。

     "由此可见,"不可抗力”的免责需要具备以下前提: 1,必需在一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证实,证实的确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2,履行了保护义务。

     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履行了"及时通知对方”和"采取补救措施”的程序和义务。

     只有这样,不可抗力及其免责才能认定。

     对于购房者来说,假如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而开发商没有及时通知,或者没有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开发商依然不能获得免责。

     近年来我国的房价上涨的很快,而为了保证大多数人都可以买的起房,各地政府也是陆续的出台了限购政策,但根据法律中的划定来望,住房限购政策是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内的,因此要是开发商以此免责的话,那肯定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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