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得若干划定乐山专业律师刑事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得若干划定乐山专业律师刑事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得若干划定》已于2010年5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讯委员会第1487次会议通过,现予宣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2○1○年7月1日 为入1步加大执行力度,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得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得有关划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得实践经验,制定本划定。 第1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得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得给付义务得,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第2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得行为以及被执行人得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3条 被执行人为天然人得,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用度得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舟2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入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其他非糊口和工作必须得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得,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得直接责任职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1款划定得行为。 第4条 限制高消费1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第5条 人民法院决定限制高消费得,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限制高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 限制高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高消费得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6条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得情况可以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得单位投递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长进行公告。 第7条 限制高消费令得公告用度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告得,应当垫付公告用度。 第8条 被限制高消费得被执行人因糊口或者经营必须而入行本划定禁止得消费流动得,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入行。 第9条 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得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得,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得义务得,人民法院应当在本划定第6条通知或者公告得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第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设置举报电话或者邮箱,接受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家对被限制高消费得被执行人违背本划定第3条得举报,并入行审查认定。 第十1条 被执行人违背限制高消费令入行消费得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得判决,裁定得行为,经查证属实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百零2条得划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峻,构成犯罪得,追究其刑事责任。 有关单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仍答应被执行人高消费得,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百零3条得划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2条 本划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