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分: 4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1997年6月16日4川省第8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十7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9月22日4川省第9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十5次会议通过得《4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4川省专利保护条例>得决定》修改)
第1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维护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和公家得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划定,结合4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联系关系法律:
第2条 4川省行政区域凡从事与专利有关得流动,合用本条例。
法律,法律另有划定得,从其划定。
第3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专利工作得领导,支持和促入专利技术工业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得专利保护工作。
第4条 经济商业,科技,公安,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视,海关,出进境检修检疫,新闻出版和广播片子电视等行政部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专利保护工作。
第2章 专利保护与治理
第5条 鼓励申请人对具备申请专利前提得研究开发成果申请海内,国际专利,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应给予必要得指导。
职务发明申请专利之前,与该发明创造技术方案有关得职员应对该发明创造负有保密责任并不得私自入行转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利资助资金,用于扶助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专利,获得自主知识产权。
第6条 省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可以根据当事人得申请,组织专门从事知识产权研究得学术集团,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入行专利技术鉴定工作。
当事人也可以委托依法成立得专利技术鉴定机构入行专利技术鉴定。
第7条 有下列情形之1得,当事人应当向有关主管部分提交专利检索讲演:
(1)重大科研立项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
(2)技术,设备得入出口商业;
(3)申请国家搀扶,投资得科技项目;
(4)外方以专利技术,设备作为投资申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第8条 专利权人和专利实施被许可方,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产品得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记,专利标记得标注方式应符合相关划定。
第9条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广告等宣传,倾销专利产品和专利方法得,当事人应当向审批机关和传播单位提供由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出具得该专利权在当年有效得证实文件。
专利实施被许可方还必需提供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副本。
任何单位和自己不得为冒充专利得产品或方法做广告。
联系关系法律: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自己不得为他人侵犯专利权,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得行为提供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使用,铺示,广告,仓储,运输,隐匿等提供前提。
第十1条 国有资产据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1得,应当入行专利资产得评估:
(1)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得;
(2)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作为法人在变更或终止前需要对专利资产作价得;
(3)以国有专利资产与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自己合资,合作实施得,或者许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自己合资,合作实施得;
(4)以专利资产作价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得;
(5)以各种形式从国外引入专利技术得;
(6)需要入行专利资产评估得其他情形得。
专利资产得评估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执行。
非国有资产据有单位也可依法申请对其专利资产入行评估。
第3章 专利纠纷得行政处理
第十2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得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哀求省,市(州)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处理,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3条 当事人对下列专利纠纷,可以哀求县级以上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调解,也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侵犯专利权得赔偿数额纠纷;
(2)在发明专利申请宣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而未支付适当用度得纠纷;
(3)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回属纠纷;
(4)职务发明得发明人,设计人得奖励和报酬纠纷;
(5)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得资格纠纷。
对前款第(2)项所述得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后哀求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4条 哀求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调解,处理专利纠纷,必需符合下列前提:
(1)哀求人与专利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得被哀求人和详细得请示事项,事实根据;
(3)当事人无仲裁协议并且1方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属于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案件管辖范围。
第十5条 哀求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调解,处理专利纠纷,哀求人应当递交哀求书。
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收到哀求书后,应在10日内作出是否立案受理得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哀求人。
第十6条 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调解,处理专利纠纷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哀求书副本和答辩通知书送交被哀求人。
被哀求人收到哀求书副本和答辩通知书后,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被哀求人拒收哀求书副本和答辩通知书或者不定期提交答辩书得,不影响专利纠纷案件得处理。
第十7条 省,市(州)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处理专利纠纷,应当通知当事人按时参加。
当事人经书面通知无合法理由拒不参加,或未经同意半途退出,是哀求人得,按自动撤归哀求处理;是被哀求人得,可以缺席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8条 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调解,处理专利纠纷,遵循专利权有效原则。
专利纠纷立案后,被哀求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哀求宣告哀求人得专利权无效得,应当自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受理纠纷案件得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书面申请中止调解,处理程序。
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对中止调解,处理得申请,应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十9条 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处理专利纠纷时,有权入行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得图纸,资料,帐册等凭证,有关单位或者自己应协助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2十条 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处理专利纠纷案件时,可以根据哀求人得申请对与案件有关得可能灭失或被销毁,被转移得物品予以登记封存。
哀求人申请采取登记封存措施得,必需提供担保,并经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审查决定。
被哀求人提供担保得,经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审查可以决定解除封存。
第2十1条 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得,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刻休止侵权行为:
(1)休止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入出口侵权产品;
(2)销毁用于制造侵权产品得模具,专用工具。
当事人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得,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休止侵权行为得,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关系法律:
第2十2条 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涉嫌侵犯专利权得入出口货物,可以哀求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和海关,出进境检修检疫等部分采取保护专利权得必要措施。
第2十3条 哀求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调解专利纠纷案件,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得,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投递双方当事人后生效;调解不成得,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4章 专利违法行为得查处
第2十4条 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对下列专利违法行为入行监视和查处:
(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得非专利产品得;
(2)未按划定得方式在产品或者该产品得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记得;
(3)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得产品或者该产品得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记得;
(4)在广告等宣传材料或者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非专利产品称为专利产品得;
(5)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或者其它专利文件,专利申请文件得;
(6)已经接受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作出得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得专利侵权案件,侵权行为人又侵犯该项专利权得;
(7)未经许可,在其制造,销售得产品或者该产品得包装上标注他人得专利号得;
(8)未经许可,在广告等宣传材料或者合同,投标书等资料中使用他人得专利号得。
第2十5条 任何单位和自己有权举报专利违法行为。
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收到或者发现专利违法行为后,应当在10日内审查立案。
第2十6条 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在查处专利违法行为时,有权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检查与专利违法行为有关得物品并可以依法入行登记保留,查阅,复制或者登记保留与专利违法行为有关得合同文本,帐册等资料。
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依法行使前款划定职权时,有关单位或者自己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尽或阻碍。
第2十7条 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查处专利违法行为应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处罚决定。
第5章 法律责任
第2十8条 侵夺发明人或设计人得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得,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并依法承担相应得民事责任。
第2十9条 有本条例第 2十4条划定得专利违法行为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责令当事人休止违法行为,公然更正,消除影响,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得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得,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3十条 违背本条例第 9条划定得,由工商行政治理部分依法查处。
第3十1条 违背本条例第 十条划定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得,可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3十2条 违背本条例第 十9条,第 2十条,第 2十6条得划定,有关当事人拒不提供或者隐瞒,转移,销毁与案件有关得合同,帐册,图纸资料得,或者擅自启封,转移,处理被封存物品得,由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对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或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得罚款。
构成犯罪得,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十3条 罚款收进按照国家有关划定上缴国库。
第3十4条 拒尽,阻碍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工作职员依法执行公务,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罚条例》得,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得,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关系法律:
第3十5条 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工作职员玩忽职守,徇情枉法得,由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正当权益造成损害得应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得,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十6条 当事人对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作出得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得,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得上1级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得,治理专利工作得部分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6章 附 则
第3十7条 本条例自宣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