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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因通奸怀孕

女方因通奸怀孕

 

女方因通奸怀孕

1、如婚后通奸怀孕的事实为女方所不争执或经查明属实,男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应否判决离婚,则应视具体情节而定,不能笼统规定,而且法院在处理时仍应注意对于妇女和胎儿的保护。

2、《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在妇女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一规定的基本精神,就是保护妇女和胎儿的合法利益。

(1)这里保护的妇女,并没有加限定词,不能说有过错的妇女就不在内;

(2)这里说的胎儿,也是一切胎儿,既包括合法的婚姻关系所孕育的胎儿,也包括非婚姻关系所孕育的胎儿。如果说胎儿是非婚所育就要把 他打下来,避免将来出现麻烦,大概是不符合立法精神的。

(3)一方面说,生育不生育是妇女的权利,

(4)另一方面说,所有的胎儿,将来都是国家的生产力。法律保护妇 女,保护的是妇女的权利;法律保护胎儿,除了保护将来他作为人的权利,更重要的,是保护国家将来的发展。

男方提出离婚的,女方同意之后当然不在此限,法院应当判决可以离婚。

女方婚内出轨离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老婆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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