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专业离婚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3395719573

讨论棚户区改造、和商品房拆迁赔偿有什么区别——杭州专业离婚律师

讨论棚户区改造、和商品房拆迁赔偿有什么区别——杭州专业离婚律师

 

棚户区改造、和商品房拆迁赔偿有什么区别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1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1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1、如果被拆迁人选择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的补贴金额则指的是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率。2、若被拆迁人选择第2种棚户区房屋改造拆迁房屋回迁安置的,则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安置,实行“拆1还1”不找差价;若被安置的拆迁面积大于被改造的房屋面积则要增加相应的多余面积金额,产权归交纳增加面积款人面积安置房屋的,超过标准户型建筑的,按照该项目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结算相应金额。3、无户籍房是否也有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无户籍房产是指之前那些违规建造或自由自有住房建造的1些统称,因为没有房产证,本应该不予与补偿;但是依照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以前自建自住的独立房屋,其权利人具有拆迁区域的正式户口又无其它住处的,可对其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给予1定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确认。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了改造城镇内的危旧住房推出的1项工程,而商品房拆迁赔偿是拆迁人对于被拆迁人所给予的补偿。若是你们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可以咨询律师之家的在线律师

杭州专业离婚律师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朱丽艳
执业证号:13301201611126195
联系电话:13395719573
电子邮箱:574691517@qq.com
QQ/微信:574691517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艮山西路220楼6楼

扫码加微信

技术支持: 管理登录 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