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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同居关系解除时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杭州专业离婚律师

浅析同居关系解除时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杭州专业离婚律师

 

1、同居关系解除时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1、按照婚生子女进行抚养权确认。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由父母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零7十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第1千零8十4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2、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决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1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1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2、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1方有下列情况之1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1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3、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4、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补充说明:父母能否协议轮流抚养子女1般情况下,父母离婚时,子女只随1方共同生活或者较多地随1方共同生活。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深化,近来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争抢抚养独生子女情况非常多,于是出现了由父母轮流抚养子女的现象。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1方面能够减少因父母离婚给子女心灵上投下的阴影,使子女不因父母离婚而失去父母的共同关怀爱护,在人格上、生理上健康成长;另1方面,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也可以使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1方在感情上得到慰藉,可以缓和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融洽双方的关系,共同做好对孩子的抚养教育。“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根据此规定,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的,1般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认可。采用这种抚养方式,需要1定的客观条件,要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保护其合法权益。有的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1方或者双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当事人双方可以就抚养问题另行起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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