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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钥匙即是交房吗

商品房交钥匙即是交房吗

 

一般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期房时,通常会以可以先将钥匙交给购房者,让购房者能够提早进住等促销手段,引起购房者的爱好,促入房屋的销售。

     那么,实际上,商品房交钥匙即是交房吗?要是你不是很清晰的话,请跟随律师365小编一起在下文中入行了解吧。

     一,商品房交钥匙即是交房吗对房屋的转移据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

     因此,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

     审讯实践存在着很多当事人因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商定的"房屋交付使用”理解不同而发生的争议。

     房地产开发企业去去以为"房屋交付使用”就是"交钥匙”,而买房户则以为,"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领取房屋钥匙,还应同时办理交付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由此就引发了很多纠纷,这主要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题目。

     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据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

     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假如当事人仅商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商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在商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房户占用,即"交钥匙”,就应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定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

     当然,根据法律划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入行特别商定。

     假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商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据有房屋,而且同时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就应当按照商定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

     在此商定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应当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内向买房户"交钥匙”,而且还应当将房屋所有权移转于买房户,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购房者一定要留意开发商是否能够在商定的期限内交房,购房者可通过签订购房合同时入行商定,假如开发商不能按照划定的时间交房的话,划定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在合同中可以这样商定: 1,开发商须于某年某月某号前将合同中商定的房屋交付给购房者;2,假如开发商不能定期交房,那么购房者应给开发商一个宽限期,答应开发商在该宽限期内交房。

     但开发商尖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购房者已交付的购房款从合同划定的交房期限到实际交付号期所发一的利息计算;3,假如开发商在宽限期限过后,仍不能交房的,那么购房者可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划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那么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因此,当开发商不能定期交房时,一般来说购房者并不能马上解除合同。

     但是按照上述在合同中对于开发商略微迟延履行合同,对购房者来说并不会造成很大的伤害,购房者只是略微推迟进住时间而已,但是假如在宽限期限过后,开发商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我国相关法律中划定的交房前提中并没有交钥匙,因此现实中商品房交钥匙的行为并不能直接等同于交付商品房。

     而对于开放商延期交房的行为,购房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形,给予宽限期或者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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