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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无效如何认定

购房合同无效如何认定

 

在实践中,作为购房者,假如您觉得您将要签订的购房合同对自己十分的不公平,会损害自己的利益,那您可以根据法律的相关划定,望望该购房合同是否是无效的。

     那么,购房合同无效如何认定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入行了解。

     一,购房合同无效如何认定房屋买卖流动中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划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办署理人代办署理实施民事行为。

     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办署理人代办署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买卖合同无效。

     无民事能力人一般是指未满十岁的儿童,精神病人;(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办署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入行与其春秋,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流动,他们入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办署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办署理人的同意。

     没有法定代办署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指年满十岁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人;(三)一方欺诈另一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指房屋买卖一方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熟悉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这里的事实真相应指有关房屋权属等信息,而不是有关房屋情况的所有信息;(四)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指房屋买卖一方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惊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五)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是指房屋买卖一方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显著不利的前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六)房屋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合同;(七)买卖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出售人应当对所出售的房屋拥有尽对的,无任何瑕疵的所有权,由于产权发生争议的房屋权属尚未确定,出售人并不一定拥有尽对的所有权,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当然无效;(八)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其他共有人财产权利的房屋买卖合同;共有房屋的出售应当经由所有共有人签字一致同意,否则买卖合同无效。

     现实交易中,有的共有房屋其共有人名称会记载于房屋所有权证上,让所有的共有权人签字好办。

     但是对于那些并未在所有权证上记载全部所有人的房屋即隐名共有房屋怎么办,买房人可以通过由卖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承诺无其他共有人的方式保护自己的交易安全。

     二,如何认定购房合同无效(一)出租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公道期限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以平等前提优先购买的权利,假如出租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出租人仅仅是未履行通知的义务,或平等前提下将房屋卖给承租人以外的人的,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仍旧有效;(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的买卖合同。

     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被解除上述措施前不得出售,否则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如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被划进拆迁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等等。

     事实上,对于购房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比较复杂的,需要依据法律的划定并结合实际的情况往判定。

     此时,各位可以参考小编在上文中对购房合同无效如何认定的解答,适当了解关于购房合同效力认定的内容。

     若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365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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