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铜观音”变“现代工艺品” 买家诉请返还货款13万元“清代铜观音”变“现代工艺品” 买家诉请返还货款13万元
37岁的李女士花了13万元,在个体户祁先生处买了一尊宣称是“清代”物品的铜观音像,后经鉴定,该铜观音像是现代工艺品。为此,李女士将祁先生告上法庭,要求祁先生立即返还其购买铜观音的货款13万元。近日,丰台法院受理了此案。 李女士在起诉书中称,2007年3月份,她在祁先生处购买了一尊铜观音像,价款为13万元,购买当时,祁先生一再保证该尊铜观音像是清代的物品。事后,李女士将铜观音像拿去鉴定,发现该铜观音像并不是清代的物品,而是现代工艺品。为此,李女士找祁先生理论,双方产生了争议。后来经过协商,祁先生同意退款,并且就此签订了协议书,约定祁先生于2007年10月10日之前退款。然而,祁先生并没有依约退款。李女士认为,祁先生没有履行协议,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因此将祁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祁先生立即返还其购买铜观音像的货款13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上一篇: 未给员工办理保险 律所被诉解除合同
下一篇: 杭州专业离婚律师论述劳动合同110
|